《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广告刊登说明及收费标准


       《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月刊杂志是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核批准,由国家林业局主管,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主办,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中国林学会林业机械分会、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协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技术指导性刊物。 现将广告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刊登说明

① 凡在《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月刊上刊登广告的厂家,可享受免费设计广告及刊登有关文章的优惠待遇。
② 刊登广告须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商定拟登广告内容、所占版面和版数及刊登日期,并签订广告合同书。
③ 为使刊登的广告更好地发挥作用,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本刊可根据厂家提供的用户名单,直接将该期刊物赠送到用户手中,并根据广告所刊登的位置与厂家所提供的用户数量,免收或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
④ 合同签订后,厂家应及时将刊登广告的彩色照片、文字说明以及有关产品的证明材料邮寄到编辑部。考虑到广告刊发后再付款容易造成拖欠或不履行合同等现象,故厂家必须在广告刊发前支付广告费,款到再安排刊发,并及时赠送5本样刊。

二、收费标准

① 本刊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底以及插页均为大16开本、进口纸胶版彩色印刷,刊登整版彩色广告,收费标准(每期)为:
封面6000元;封底5000元;封二4500元;封三4000元;插页3500元(连续刊登价格可优惠)。
② 本刊内文刊登整版(大16开)、半版及各种小型黑白广告,收费标准为:
整版1200元;半版700元;不足1/4版的小广告每幅400元。